摘要:新形势给高校人才素质培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法律素质教育已成为学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法律素质是造就“四有”人才的重要方面,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前提,是对素质教育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必须加强系统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培养对法的信仰,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建立科学、客观的法律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建设良好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关键词:法律素质;素质教育;培养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形势给高校人才素质培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已成为学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正如陈至立同志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电视会议讲话中指出的:“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国家民主与法制的推进,寄希望于青少年。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关键,必须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放在事关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地位,摆上我们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使之成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一、法律素质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1、法律素质教育是培养造就“四有”人才的重要内容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一定要坚持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坚持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四条里面,理想和纪律特别重要。”把有纪律作为人才素质的一个方面单独提了出来,特别强调了纪律的重要性。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实践中,我们也深深体会到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高智商”学生却因违法而由“人才”变成了罪犯,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为试验熊的嗅觉灵敏度,竟残忍地拿硫酸喂熊,导致五只熊受伤。令人惊异的是,事后他并不认为自己有罪。这一事例充分说明法律素质教育对学生成材的重要性。应该说刘海洋同学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如果还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的话,他将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前途无量,而他的行为实在让人痛心。从另一方面也看出,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欠缺,目前各学校只是把法制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部分,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素质教育中也把法律素质排除在外,而德育教育的内容从广义的理解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狭义理解就是指品德教育,并不包括法律教育内容。殊不知,道德与法律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一个人的道德意识强,并不等于他的法律意识强。如某村民因对自己的流氓儿子忍无可忍,出于正义感,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这在道德上被称为“大义灭亲”,但在法律上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一些缺乏道德意识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道德低下的人,会钻法律的空子,做出一些遭人痛恨的事,但并未触犯法律,只是受到道德谴责,换句话说,他会把握住法律的尺度,不出大格。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制教育同样也是道德具有的基础。因此,在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中,应当始终把法制教育摆在重要位置。
高校只有加强法律素质教育,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仅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还要知法、懂法、守法,这样才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法律素质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前提
陈至立同志指出:“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全民族的素质。”
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宪法,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更重要的是法律素质,在进行法律素质教育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弘扬法治精神,摒弃“人治”思想。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不强化法律素质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国家就难以实现法治。法治国家需要大批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执法公仆,护法忠臣,更需要具有法律素质的守法公民,这些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素质执法公仆、护法忠臣、守法公民的主要阵地,只有通过法律素质教育才能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治精神的合格人才。事实上,高等学校已经为社会各个领域培养了大批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人才,多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注意培养自己的法律素质,并勇于实践。1998年,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田永因学校拒发“两证”将学校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大学生诉学校行政诉讼案;2002年天津师范大学因取消白蕊同学学位资格而成为被告,这两起案件学生均胜诉。学生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是法治精神的体现,如果人人都能够具有这种法治精神,就能使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逐步消除封建人治思想,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3、法律素质教育是对素质教育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指标,社会经济的发展,要依靠更多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诚信意识的劳动者与合格公民。必须把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纳入教育的整体规划和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九十年代初期,国家以法律性文件形式在全国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改革人才教育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在全国形成了“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高潮,将素质教育的内容定位于生理素质教育、心理素质教育、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法律素质一直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形势下,在法律遍布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应该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一直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的概念,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只是把法制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一个方面,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对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素质教育内容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的,应该是与时俱进的。传统教育中德育、智育、体育是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八十年代教育改革增加了美育和劳动教育的内容,九十年代提倡素质教育中又推出了心理素质教育,今天,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形势下,进行法律素质教育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法律素质教育方面的理论研究是对素质教育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
1、系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
学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学生主动学法,正确用法,自觉守法,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正确用法、自觉守法的前提是懂法,要懂法就必须学法,因此,加强对大学生进行系统法律理论知识的教育是各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各高校大学生系统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是依靠“两课”中的《法律基础》课程,应该说收到一定的效果,但距离培养法律素质要求还有差距,应进行法律课教学改革。首先,法律基础课应增加课时,保证学习时间。按规定《法律基础》课本科生34学时,专科生28学时,(有的学校甚至连这些课时也保证不了),这门课只能上一学期,显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改革开放使我国立法工作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每年都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法律内容不断增加,法律课时也应适当增加,否则许多知识学生学不到,理论知识不系统、不完整,很难达到懂法、用法的目的。其次,应改进上课形式,保证学习效果。一般高校上公共课都是大课,几百人在一个教室,学生来没来教师无法考核,课堂秩序很难维持,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应尽量保证不超过120人上课,教师要注意对学生进行考核,以保证学生能认真听课,才能收到良好效果。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仅仅依靠一个学期的法律课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贯穿大学学习的全过程。
2、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
法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中国的法治建设将是一场从观念到行动的全方位变革,依法治国的首要特性便是法律至上,法律至上也就是法律拥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高校法制教育首先应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培养法信仰,法信仰应是法律意识中的较高层次,是法制教育的核心。
高校法制教育仅仅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是远远不够的。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即使法律知识很丰富,如果没有形成和培养守法的精神,形成法信仰,在实践中也可能出现知法犯法,千方百计窥避法律的事件,使法律形同虚设,丧失其权威和尊严。因而,要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和培养法信仰,知法是前提和基础,自觉守法即信仰法才是我们真正追求的目标。因为信仰是人类永恒的本质,是人类的情感寄托,是人类最高的意识形式,是人们行为的强大动力和力量源泉。它不仅仅是主体对法律的主动认同,而且崇尚法律,并以法律为生活准则,以实现法治为理想。对法的尊重和信仰应当内化在人们的世界观中,法制教育应着力培养学生的人格平等、自治自律的精神,培养学生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
3、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
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仅靠一个学期的法律课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首先,利用校园网络开设法律专栏,法律讲座等。可采取法律教师组织,学生参与,师生互动形式。其次,利用校园广播站进行法律专题广播。每周一期,坚持常年不断。第三,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活动。第四,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案件审判,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
4、建立科学客观的法律素质教育评价体系
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大学生的各方面素质,既是对社会、对用人单位负责,也是对学生本人负责。特别是在劳动力过剩,找工作难的严峻形势下,学校的评价显得尤为重要。用人单位不仅仅考查学生的学习成绩,更注重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各种能力素质,那些在校期间曾经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往往会被拒之门外。
目前,高校对学生的德、智、体几方面都建立了客观、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德育通过将指标量化进行评价,如义务献血加分,参加公益活动加分等,达到90分为优,80分为良,基础分60为及格;智育通过各门学科考试成绩进行评价,包括英语考级,计算机考级等;体育通过体能测试达标进行评价。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可以通过评价体系进行了解,但是,仅就这三个方面评价并不全面,还应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法律素质进行评价,也应象德育评价体系一样,把各种指标进行量化,60分为基础分,如对法律知识了解的程度,可以根据法律课考试成绩进行评价,或者根据法律知识竞赛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遵守校规情况,运用法律知识能力等。象体育达标、英语过级一样,达不到标准不能按期毕业,学生一入学,就进行法律素质达标教育,以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学生会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达到教育目的。
5、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校园环境
实行依法治校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学校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既是对广大师生行为的一种约束,也是对师生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从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到学生,从教学工作到后勤管理,都有制度规定,让大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其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管理学校事务正是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就会形成一个民主合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学生在这种环境下,在潜移默化中会不知不觉地养成主动学法、正确用法、自觉守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最终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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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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