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孝德源起于原始社会以血缘为基础的自然亲情、尊祖祭祖的宗教情怀和氏族养老尊老的古老传统。孝德教育的产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所包含的“尊祖祭祖教育”和“尊老养老教育”均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孝德教育产生于西周。西周的孝德教育已经包含学校教育、祭祖仪式、“乡饮酒礼”、视学制度及“释奠礼”、朝廷训俗、采风易俗等诸多教育形式,其中,祭祖是西周孝德教育最主要的形式。孝德教育在西周产生是由当时“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
[关键词]孝德教育;尊祖祭祖;家国一体
所谓孝德教育,是对受教育者有目的地施以影响、使其形成孝德的实践活动的总和。自汉以来,中国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孝德教育,甚至一度将其作为道德教育的核心。故而,有学者认为:“孝是中国传统教育、社会教化得以产生的根源、起点和根本内容。,,[11那么,孝德教育是何时产生的呢?孝德教育的产生具有怎样的历史根源和社会基础呢?这是笔者将要研究并试图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孝德的源起
要研究孝德教育的源起,首先要了解孝德的源起。封建社会的孝德主要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奉养、服从父母,即“生孝”;二是崇拜、敬仰祖宗,即“死孝”。无论是生孝还是死孝,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其产生的历史根源,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产生并为人们的观念所明确的。归结起来,孝德源起于原始社会以血缘为基础的自然亲情、尊祖祭祖的宗教情怀和氏族养老尊老的古老传统。
孝德中的“生孝”含义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人们“知其母不知其父”,妇女享有崇高的地位。从山顶洞人的遗址发现,年老妇女的安葬与众不同,有生前使用过的装饰品随葬,这说明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受到氏族成员的爱戴。这种基于血缘关系而对母亲的爱戴,可以说是“生孝”的最初萌芽。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和婚姻关系。随着这种个体婚制的出现,人们由知其母过渡到兼知其父,父亲和母亲一样成为子女亲近和爱戴的对象。但在这时,以血缘为基础的自然亲情虽然孕育了孝的萌芽,却并未形成理性的认识。
孝德中的崇拜、敬畏祖先的含义最早亦可追溯到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的图腾崇拜中,包含着人和动物同源的观念,这种图腾崇拜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祖宗崇拜的萌芽。正如肖群忠先生所说,“图腾崇拜发展的必然逻辑即祖先崇拜”。到了父系氏族社会,随着人们对血缘关系的日益重视,随着父家长权力的确立,祖宗崇拜的宗教观念得以确立。氏族或家族的成员为了使本族得到福佑和繁衍,十分重视供奉祖宗神灵、举行祭祖仪式。一直到夏、商时期,这种祖宗崇拜的宗教观念和仪式仍十分盛行。值得注意的是,西周之前的祖宗崇拜和西周人“追孝”、“享孝”祖先的孝德在形式上是一致的,但他们还没有自觉地把宗教上的祭祖和道德上的孝敬明确统一起来,即没有明确用孝德来规定祖宗崇拜[2]
因此,这时的尊祖祭祖仅仅是一种宗教情怀,是一种自发的传统习俗而已。
除了“生孝”和“死孝”之外,孝德中还包含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尊老意识。这种尊老意识也是发端已久的。在氏族社会中,抚养老人是氏族全体成员的事情,《礼记·礼运》赞美当时“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作为独立经济单位的个体家庭出现之后,对全族老人的奉养便逐渐演化为子女对各自父母的奉养。可以说,氏族群体的尊老意识和行为是衍生出孝德之尊老意识的重要因素。
二、孝德教育的源起
同孝德一样,孝德教育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着漫长的发展过程。尽管最初的相关教育活动都是自发性的教育活动,并非出于理性的自觉,但是其中却内在地包含了孝德教育的因素,某些实践形式更是为后世的教育加以延续。单独看来,孝德教育中所包含的“尊祖祭祖教育”和“尊老养老教育”均可谓由来已久。
“尊祖祭祖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祭祀活动。清末黄绍箕在其所著《中国教育史》中指出:“明堂始于神农,祭祀教民合于一室。”通过祭祀活动,原始社会的人们可以接受风俗习惯和原始礼仪的教育,因此祭祀与教民合一。母系氏族社会的图腾崇拜认为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保护神,氏族成员均出于同一祖先。因此,以图腾崇拜为基本内容的祭祀活动,有利于加强氏族成员对祖先的尊敬与敬畏,具有一定的教育作用。《中国教育制度史》一书根据古代文献和考古资料推断:“远古之圣人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发布政令,养老,恤孤,审讯俘虏,出征前誓师,集合众人共议狱讼,祭祀天地山川鬼神与祖先,均在所谓‘学校’举行。,,[3]41这种远古时代的所谓“学校”,虽不是专门意义上的学校,但是其中些活动,如养老和祭祀等等,都和孝德有关,对氏族成员具有一定的教育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祭祀活动虽然有一定的教育作用,但并非出于自觉,还不能看成真正的孝德教育。而且,据《礼记·祭法篇》
及《国语》的记载,有虞氏时的祭祖是以其功德为准,而不以血统。到了夏后氏以后,“效鲧而宗焉”才算真正对祖宗而祀。殷人则有“祖契而宗汤”,但在殷人眼中,祖宗神与天神是合一的,他们虽对孝德有某些零碎的、粗浅的认识,但孝德思想尚未从宗教意识中分离出来。直至周初,孝德思想真正形成之后,祭祖才真正具有孝德教育的意义。
“尊老养老教育”最早亦可追溯到原始社会。上文提到的山顶洞人,将年老妇女生前使用过的装饰品随葬,既表现了当时对年老妇女的尊重,也会对活着的人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的虞舜时代,出现了“庠”这种教育机构。《礼记·王制》载:“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礼记·礼运篇》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从中不难看出,当时的人们共同赡养老人,共同抚养儿童。而虞庠正是氏族部落共同抚养儿童、赡养老人的场所。这说明,“庠”是一种带有教育作用的养老机构,其教育内容侧重于敬老慈幼。《尚书·尧典》载舜遇事要请教于年长的“四岳”。《吕氏春秋·尊师》则载:“神农师悉诸,黄帝师大挠,帝颛顼师伯夷父,帝喾师伯招,帝尧师子州支父,帝舜师许由,禹师大成贽,汤师小臣。”这些记载虽不可尽信,但部落首领遇事要请教经验丰富的老者,并由此而形成敬老之风,当是氏族部落中普遍的事实。
根据先秦文献的记载,夏朝起开始有学校,其教育内容主要是养老敬老教育。对此,《礼记·王制》
记载较为详细:“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到了商朝,除了“庠”、“序”、“学”等学校名称外,还出现了“瞽宗”这种学校形式。“庠”是从氏族社会继承下来的,但养老作用更加突出,养老教育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序”是从夏朝直接继承下来的,在进行军事训练的同时,更为强调品德培养,从而达到“明君臣之礼”,“明长幼之序”的目的。“瞽宗”是祭祀乐祖的神庙,殷人在瞽宗传授有关宗教祭奠方面的礼仪知识。通过祭奠礼仪的传授,能够强化顺从天命和先祖意旨的观念和行为。由此可见,商代的学校以养老教育、“明长幼之序”、尊祖祭祖教育为主要教育内容,虽然不能说是真正的自觉的孝德教育,但已经包含着孝德教育的因素,为后世的孝德教育奠定了实践基础。
三、孝德教育的产生
孝德教育是以孝德为内容和目的的教育活动,孝德教育的产生必然以孝德的产生为其前提。与此同时,没有教育活动,也不可能产生孝德。因此,孝德教育应与孝德同时产生,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那么,孝德是何时正式形成的呢?有些论者根据“孝”字在商代的甲骨文、金文中即已出现,认为孝德正式形成于商代。笔者不认同这一观点。实际上,“孝”字和孝德观念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最初的“孝”字本身可能并不包含孝德观念,而孝德意识也不是在有了孝字之后才出现。据考证,商代甲骨文、金文之中的“孝”字与“老”、“教”相通,而且仅仅是用作地名或人名,还不是指后来的道德观念上的孝德。而道德观念上的孝德虽然早已萌芽,却只是表现为一些零碎的、朦胧的意识,并不能等同于后世的理性的孝德。理性的孝德,其产生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沈善洪、王凤贤认为孝德观念的产生基于两个条件:一个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亲亲”的关系,这种感情成为维系“孝”的感情纽带;另一个条件是个体家庭经济的形成,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家庭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出现【4]。正所谓“社会存在的变化昭示着德育文化生成和变迁的真正原因”[5j,笔者认为,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够产生孝德。前一个条件在父系氏族社会即已具备,而后一个条件却晚得多。由于私有财产不发达,中国直到西周时期,才出现作为独立经济单位的个体家庭。在这样的个体家庭中,父母和子女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子女有奉养父母的义务。只有当父母需要子女奉养时,才有可能出现《酒诰》中“用孝养厥父母”这种奉养父母的孝德。在西周,无论是文献典籍,还是铜器铭文,孝字都十分常见。《尚书·文侯之命》日:“汝肇刑文武,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尚书·酒诰》云:“肇率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诗经·大雅·卷阿》日:“有马有翼,有孝有德”。可见,西周所使用的“孝”字。包含着崇拜、敬仰祖宗和奉养、服从父母这两层基本含义,孝德在此时期才可以说真正形成。
孝德观念在西周形成并受到高度重视,没有孝德教育是不可能实现这一点的,由此可以推断,孝德教育必然同时形成于西周。而史料中的相关记载也证明了西周时期确实已经出现了孝德教育的实践。
侯外庐主编的《中国思想通史》在论及周代时指出:西周的道德纲领是“有孝有德”。从西周学校的教育内容来看,很多内容都与孝德相关。西周学校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六礼、七教、八政、乡三物。“六礼”是指冠礼、婚礼、丧礼、祭礼、飨礼、相见礼;“七教”是指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八政”是指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乡三物即“六德”(知、仁、圣、义、忠、和)、“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对此,史籍可以证明。《礼记·王制》载:“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养耋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9913162--79据载的学校经常举行贵族成员集体行礼、聚餐、练武、奏乐等活动。乡饮酒礼、乡射礼、庆功典礼及祭奠先师的“释奠礼”等,也常在国学或乡学举行[3]92。在这些活动中,往往贯穿着孝德教育的内容。《孟子·文公上》中说:“夏日校,殷日序,周日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庠”、“序”、“学”、“校”的宗旨,都是为了“明人伦”。这里的“明人伦”,即明确合家族与国家为一体的君臣父子、大宗小宗之间的伦常关系。由此可以肯定,西周的学校教育主要是通过六礼、七教、八政、乡三物等教学内容,向贵族子弟传播、灌输以孝德为核心的宗法道德,所以孝德教育不仅已经存在,而且备受重视。
除了学校教育,西周还通过祭祖仪式、“乡饮酒礼”、视学制度及“释奠礼”、朝廷训俗、采风易俗等诸多形式进行孝德教育。其中的很多形式一直为后世所延续,尽管在实行的具体程序上有所差别,但基本形式是相同的。因此,西周的孝德教育可以说是中国几千年孝德教育之源,对后世的孝德教育具有深远影响。但当时的孝德教育毕竟是我国古代文明形成时期的孝德教育,就其总体而言,尚处于比较低级的水平,在理论上还比较幼稚,几乎没有系统的孝德理论。
四、家国一体——孝德教育产生的社会基础
孝德教育在西周产生并且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这绝非偶然,而是由当时“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
中国古代从家族进入到国家,是以一种合家族与国家为一体的形式,由于私有财产不发达,并没有很快出现作为独立经济单位的个体家庭。在殷商时代,家族“通常以一种多层次的亲属集团即宗族形式存在,并以之作为从事社会活动的基本单位”[6]。个体家庭虽已出现,但还不具有独立的经济功能,子女对父母并无特殊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殷商时期很难看到奉养、尊崇父母的孝德观念。到了西周时期,出现了贵族家族与庶民家庭两种家族形态。庶民家庭作为独立经济单位,父母和子女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子女有奉养父母的义务,于是奉养父母成为孝德不可缺少的内容。
而西周的贵族家族仍然是一种多层次的亲属集团,家族的父家长与家族成员既是一种血缘上的亲属关系,又是一种政治上的君臣关系。因此,与庶民家庭不同的是,贵族家庭更为重视孝德中的“尊祖敬宗”方面的内容。“尊祖”是对祖先的崇拜与敬仰。《周礼·师氏》云:“孝德,尊祖爱亲,守其所以生者也。”生则敬养,死则敬享,事死如事生。无论大小宗族均具有浓厚的尊祖观念。“敬宗”是指小宗对大宗的崇敬,是西周宗法制度在孝德观念上的表现。西周的宗法等级制是以氏族血统为基础的嫡长子继承制度,这种制度规定:凡是有君位和爵位的必须由嫡长子世代继承,百世不迁,是为大宗。具体来说,天子之位由周王的嫡长子即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继承,嫡长子是天下的“大宗”,而周王的兄弟和其余诸子则受封为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他们自己的封国或封地里却又是“大宗”;诸侯君位也由其嫡长子继承,嫡长子一脉为自己封国里的“大宗”,诸侯的其余诸子则受封为卿,是“小宗”;卿大夫的爵位同样由其嫡长子继承,其他诸子无爵位可以继承。严格的宗法制度决定了大宗与小宗之间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小宗对大宗的崇敬便是“敬宗”。
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决定了天子、诸侯、卿大夫之间既是上下级的关系,又是亲缘关系。对于周天子来说,他既是天子,又是大家族的家长;对于各诸侯国国君来说,既是诸侯国的国君,又是小家家长。这样层层递推,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血缘与权力相重叠的金字塔体系。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家就是国,国就是家,家国一体。当时,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对其所统治的领地既可称为“国”,又可称为“家”。
《左传》桓公二年载:“天子建国,诸侯立家。”《礼记·礼运》载:“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这里的“家”和“国”都是指诸侯封地。卿大夫亦如此,他们往往也将其封地既称为“国”,又称为“家”,并不注重对二者的区分。在这种情况下,家族秩序就是国家秩序,君臣关系就是父子关系,治家的家族活动同时也就是治国的政治活动,作为家族道德的孝德本身就有了重要的政治意义。
对于贵族统治者而言,孝德的政治意义显然更为重要。在这种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下,对家长的孝顺,就是对上级的服从。周族祖先作为周氏家族之祖理应是全国共敬之祖,只要能够做到“尊祖敬宗”,家族成员就会紧密团结在一起,不会生异心。家族稳定,国家也就稳定了。孝德正是因为满足了维护宗法等级制的要求,而备受西周统治者重视,成为包括孝、义、敬、让、亲、和、安、中、恤、节等在内的宗法道德规范的核心,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左传·隐公十一年》)的重要教化内容。这样一来,孝德教育顺理成章地成为西周社会教化的核心内容。周公在《尚书·康诰》中告诫康叔说:“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日‘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他认为人之罪恶,莫大于不孝不友,凡人到了这种“不孝不友”的地步,就是天理泯灭之时,必须严加处置,不得姑息赦恶。
《周礼·地官·师氏》说:“以三德教国子,一日至德以为道本,二日敏德以为行本,三日孝德以知逆恶。”
可见,西周统治者进行孝德教育就是为了让臣民“知逆恶”,继而通过对这种等级秩序的强调来维护政权稳定,这是西周重视孝德教育的根本原因。
“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不仅决定了西周统治者对孝德教育的重视,而且决.定了西周时期的孝德教育实践以尊祖敬宗教育为主要内容。因此,祭祖成为西周孝德教育最主要的形式。祭祖的目的在于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礼记·文王世子》),从而“加强周姓子孙的团结,以维持政权于不坠眦71。《礼记·祭统》载:“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祖本是原始社会祖先崇拜的遗俗,但到了西周,祭祖之礼吸取了孝亲道德的精神,突出了尊祖之义,从而将原本属于祖先崇拜的祭祖纳入宗法的范围。西周人明确地宣告,祭祖是他们对祖先孝的行为表现。《诗·周颂·雍》说:“相维辟公,天子穆穆。于荐广牡,相予肆祀。假哉皇考,绥予孝子。”这是周文王祭其父的诗文,他通过祭文表达了对父亲的孝敬。《小雅·天保》言“是用孝享……于公先王”,“神之吊矣,诒尔多福”,可见,周人尊祖既是为了得到福佑,也是为了敬宗,即《礼记·大传》所谓“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经常举行的宗庙祭祀活动,能够强化同宗人的归属感、认同感,加强宗族的凝聚力,提高族人对大宗的敬畏。作为礼仪活动的一种方式,祭祖以神圣的仪式和规范的程序张扬了孝德。
总之,西周时期的孝德教育实践以尊祖敬宗教育为主要内容,其目的是“明人伦”、“申孝友之义”,即维护“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从而起到维护等级秩序的作用。当然,在西周孝德教育的实践中也包含着养老教育、奉养和服从父母等方面的教育,但是这些教育活动并不占主要地位。西周的孝德教育活动,在西周全盛时期,曾起过维护王权的尊严、巩固宗法分封制度的积极作用。堪称中国古代孝德教育之源,对后世的孝德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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