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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子女留守与流动的教育状况比较

发布:2010年8月19日 浏览:

  [摘要]在教育公共政策转型的社会背景下。经济因素和外来工家庭因素是影响其子女在城乡之间进行就读选择的重要原因。外来工子女进入城市上学的成本是留守在农村的两到三倍:外来工子女流入城市就读的主要因素并非是农村的教育质量问题;外来工子女流人城市比留守在农村老家更容易失学。


  【关键词]教育公共政策;外来工子女;教育状况


    一、研究背景与数据来源外来工子女在城市上学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众所周知,这主要是户籍制度与教育制度方面的原因。客观地说,国家对外来工子女教育是重视的,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自1998年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等。特别是2006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一规定为保障农民工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外来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制度障碍已经逐步得以清除。应该说,在外来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上,公共教育政策的调整不可谓不快,但外来工子女进入城市就读的问题一直都还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把留守在农村接受教育的外来工子女与进入城市就读的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蔡禾教授主持的2005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该课题研究时段为2005年至2008年。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于2006年6。7月在广东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展开;调查对象是“大专及以下学历、跨县(区)域流动到城市务工”
  的农民工。采取比例抽样,即按人口普查中9个地级城市中流动人口比例分配各个城市的样本数,然后按广东统计年鉴中各个城市二、三产业的比重控制调查对象在二、三产业中的分布:具体访问对象的获得是运用拦截方法和“滚雪球”的方法。在接受本次调查的3975名农民工中,没有小孩的1992人。占样本总数的50.1%;有孩子的1983人,占样本总数的49.9%。在1983名有小孩的外来工中,一共有1269名孩子正处于义务教育年龄阶段(6—14岁)。这些小孩男性近六成(占57.9%),绝大部分是农村户口(93.5%),留守在老家超过四分之三(占76.0%),流动在外的有24.0%。处于义务教育年龄阶段的外来工子女有88.3%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即就读小学或初中),有8.5%的义务教育阶段年龄的小孩还在幼儿园或托儿所接受教育。分别有0.2%和0.1%进入高中和中专技校学习。
   二、外来工子女教育:留守与流动的统计比较(一)留守在农村接受教育的外来工子女6—14岁留守在农村老家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工子女(见表1),有0.3%没有登记到户口;有81.9%的人进入公办学校学习,另有15.4%在民办学校就读。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农村或乡镇的民办学校,与城市的民办学校并不相同,很多乡村的民办学校其实是类似于城市的“贵族学校”。在这些学校里可以住宿.管理也比许多公办学校严格。甚至在乡村的一些民办学校还许诺保证学生能够考上“重点高中”。对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家长颇有一些吸引力。当然,这些学校的学费要高一些。留守在老家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工子女,每学期学费的平均值为361.17元,最低的只交了10元,最高的每学期交了5000元学费。除学费之外,学校收取的教育费用,最高的为1.6万元,最低为10元,平均值约为1509元,标准差为1675.598元。可见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很不一样,即使留守在家的外来工子女,其教育情况和费用支出的差别也都很大。2005年花费在子女身上的总费用,每个家庭的平均值约为4141.75元,标准差为3072.079元。在2005年外来工家庭总收入方面,差异极其悬殊,最高收入为16万元/年,最低收入则为450元/年。总体上说,考虑到许多外来工家庭(76.2%)都有两个以上的子女,大多数外来工家庭。即使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他们的教育负担也还是很重的。
  外来工子女留守在农村老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父母感觉到“收入太低,负担不起” (66.5%)、“工作太忙,没法照顾孩子”(45.8%)、“工作不稳定、没法接出来” (28.1%);此外,认为“在家乡就很好.不需要接出来”及“家乡的学校也不错”两者比例分别为21.8%和16.9%。所以,外来务工人员结合自身条件。比照家乡和城里的状况,做出了现实的抉择。有6.1%的外来工是因为“孩子自己不想出来”.还有一部分外来工(5%),没有将子女接到打工所在城市是因为感觉到“城里的学校不接纳”。
  三、研究结论
   (一)外来工子女进入城市上学的成本是留守在农村老家就读的两到三倍表l和表3分别是对留守在老家与离开家乡外出流动的处于义务教育年龄段,并正在接受务教育的外来工子女基本情况的描述分析。对照两表可知.这两个群体中,在年龄、性别及家庭子女数目上情况很相似,但进入城市的外来工子女城市户口的比例比留守在家的外来工子女城市户口比例高3.4个百分点。在学费方面,外m流动的外来工子女每学期学费远远高于留守在老家的外来工子女(前者将近后者的三倍);同样地,学校方面收取的除学费以外的教育费用,城市收费是农村的近两倍;在2005年花在子女身上的总费用中.城市外来工家庭是农村的1.6倍。因此,处于义务教育年龄段并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工子女.外出流动的外来工家庭的子女养育费用和学校教育的经费支出要大大高于留守在家乡的外来工家庭。若把每年学费按两学期来计算,与学校收取的教育费用再进行比较,子女在城市就读的外来工家庭每年平均交纳的除学费之外的教育费用要比留守在老家外来工家庭多2754元。此外,在学校属性(公办或民办)方面,留守在老家的外来工子女多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外出流动的外来工子女则就读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大致各占一半。读民办学校的稍多一些。大致各占一半。读民办学校的稍多一些。
  (二)外来工把子女接到身边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城市学校的教学质量好在外来工子女留守与流动所接受的教育质量方面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尽管流动的外来工子女在城市的公办学校读书,但是这些公办学校往往不是重点学校,所以也并不会比留守在家的外来工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但同时也有学者提出。在当前城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情况下,即使是城市里的薄弱学校与农村学校相比也可称得上是优质学校(范先佐,2004)。从课程的开设来看.城市公办学校是比较规范的,即便是外来工子弟学校.所开设课程也比农村学校开设的齐全。原因在于。外来工子弟学校位于大中城市,城市除了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外,对文化和教育的需求也比较高。农民工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的过渡,更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认识到教育的价值,因此对子女的教育期望较之未到城市务工的农民高。他们会想尽办法让子女接受相对较好的教育。然而,留守的外来工子女所在的农村学校开设的课程大多还仅限于必考科目,其他科目因为师资不足或其他一些原因而很少开设(叶庆娜,2007)。然而,仅从教育质量方面来寻求外来工子女“流动”与“留守”的原因是有局限的。从本研究的统计结果来看,对高质量的教育追求是外来工子女流动的原因之一,但并不是外来工子女“留守”与“流动”的主要原因。
  家庭中父母的观念、经济情况、小孩照料、亲情等方面的因素对子女的“留守”或“流动”的影响比较大(见表2与表4)。
  (三)外来工子女流入城市比留守在农村老家更容易失学在调查中.我们通过了解外来工子女的“读书或工作状态”来收集资料。其中,在义务教育年龄阶段“没有入幼儿园或托儿所”、“在工作”、“既没有读书,也没有工作”三项比例相加统计为“失学率”。因为这些外来工子女到了义务教育年龄,都没有在学校接受教育,在统计上可以认为他们是失学的。在失学率统计时,我们又分别对总体情况、留守的外来工子女和外出流动的外来工子女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6~14岁处于义务教育年龄阶段的外来工子女,总体失学率为2.7%;该年龄段留守在农村的外来工子女失学率为2.4%;同一年龄段外出流动的外来工子女失学率为3.6%。也就是说,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外出流动的外来工子女失学率比留守在农村老家的外来工子女失学率高了1.2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尽管在教育制度层面已经逐渐消解了外来工子女因户籍问题而不能在城市就读的“硬性壁垒”.但经济因素等“软性壁垒”还是无情地横亘于城乡之间。研究结果表明,当免费的义务教育逐渐在全国实施,中小学不再收取学杂费时。许多学校却已纷纷将学费、“借读费”等显性收费变成了“自愿赞助费”的隐性收费形式,教育成本因此仍然居高不下。由此可见,在当前情况下.对变相收费行为的有效治理是教育公共政策必须面对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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